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)于2015年8月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实施,并于2021年4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修正。
认可检测司于2025年5月启动了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修订工作。
修订后的《管理办法》由四十二条构成,在原《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、结构性的完善和强化。本次修订涉及条款广泛,新增了4个条款,修订完善了32个条款。







以下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)全文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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